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2:32:05
公共设施是指由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属于社会公众使用或享用的公共建筑或设备。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如学校、图书馆、幼儿园等。
如医院、诊所、药店、卫生站等。
如剧院、电影院、博物馆、公园、体育场等。
如道路、桥梁、公交站、地铁站、机场、港口等。
如体育馆、游泳池、健身房、球场等。
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老人院等。
如政府办公大楼、派出所、社区服务中心等。
如邮局、电信局、移动通信基站等。
如银行、超市、餐馆、加油站等。
包括公路、铁路、机场、通讯、水电煤气等公共设施,以及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文化等社会事业。
此外,公共设施还包括一些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例如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这些设施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公共需求,如便利、安全、参与等,同时提供公共空间选择。公共设施的设计和建设需要考虑到易用性、安全性、系统性、审美性等性质,并且其产权及收益权通常不属于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