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5:55:06
在融资融券交易中,根据沪深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试点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当投资者的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补仓维持担保比例或平仓维持担保比例时,需要追加担保物。具体来说:
当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证券公司应通知投资者在不超过2个交易日的期限内追加担保物。
追加担保物后,客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
维持担保比例是衡量投资者信用账户风险的重要指标,它表示投资者账户中担保物价值与负债之间的比例。如果比例过低,意味着投资者面临较大的风险,因此需要追加担保物以提高维持担保比例,确保账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