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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产假休多久重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22:30:05    

重庆的产假规定如下:

基本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增加产假:

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五届〕第154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因此,重庆的产假一共是98天+80天=178天。

护理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育儿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的育儿假。夫妻一方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的,期间的月工资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并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夫妻双方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育儿假的,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综上所述,重庆的产假为 178天,包括基本产假和增加的产假,并且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此外,男方可以享受20天的护理假,而夫妻双方还可以申请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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