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6:01:05
出租户需要准备以下证件:
个人身份证明或组织登记注册证明
个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宅基地证》、《建设用地批准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及竣工验收文件等,如果是开发商或单位出租自建房屋。
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期说明。
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时,需提供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
若房屋产权所有人已死亡,则法定继承人需提交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件,如《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深圳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出租屋编码卡等。
建议出租户在准备这些证件时,仔细检查每一项是否齐全且有效,以确保租赁过程顺利并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