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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要哪些手续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9:49:35    

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手续:

协议离婚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

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诉讼离婚

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证据等。

法院安排庭审,听取双方陈述和意见后作出判决。

详细步骤:

申请

夫妻一方或双方共同决定离婚时,首先需要提出离婚请求,可以书面或口头提交给当地人民法院,并附上身份证明和结婚证等相关证据文件。

自愿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提出离婚申请,需要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

初审

民政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如果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如有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不属于本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则不予受理。

离婚冷静期

初审通过后,进入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领证期

双方在冷静期内没有撤回申请的情况下,可以共同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领取离婚证时,需要提交双方有效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民政局会进行最后的材料审查,确认无误后,予以登记离婚,并发给离婚证。

建议:

协议离婚相对快捷且费用较低,但需确保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关键问题上达成一致。

诉讼离婚可能耗时较长且费用较高,但适用于在协议离婚中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应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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