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8:54:35
安全事故是指 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安全事故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火灾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
农机事故
水上交通事故
物体打击事故
车辆伤害事故
机械伤害事故
起重伤害事故
触电事故
火灾事故
灼烫事故
淹溺事故
高处坠落事故
坍塌事故
冒顶片帮事故
透水事故
放炮事故
火药爆炸事故
瓦斯爆炸事故
锅炉爆炸事故
容器爆炸事故
其他爆炸事故
中毒和窒息事故
其他伤害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该条例于2007年6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