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09:12: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 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补签。
具体来说,如果员工在入职后的第一个月内未能与雇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虽然此时尚未直接触犯法律底线,但雇主应尽快采取行动,避免后续法律风险。若超过一个月仍未签订,雇主则需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双倍工资等后果。
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后尽快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并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