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7:16:35
背书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背书人既签名又指明了受让人是谁。
受让人可以凭借背书记录多次背书和支付,汇票可以在市场上无限转让。
空白背书
(又称不记名背书):背书人只在汇票上签名,不写付给某人,即没有明确指出被背书人。
这种背书的汇票凭交付而转让,转让对象可以是任何人。
限定背书
规定汇票只交付一次,受让人只能自行使用汇票而无再次转让的权利。
背书人通常会在汇票背面签字并注明“仅付给XXX”或“付给XXX的指定人”等字样。
也是一种记名背书,但通常用于银行或公司之间的汇票,且背书人通常为银行。
类似于限定背书,但具体限制条件可能有所不同,通常涉及汇票的使用次数或对象。
背书人在转让汇票时附加某些条件,这些条件可能会影响汇票的流通性或使用权。
在提单上使用,背书人写明“凭XXX指示”的字样,同时签名。这种背书形式下,汇票的转让需要遵循指示人的指示。
这些背书方式在不同类型的票据和不同的应用场景中可能有所不同,但上述列举的是最常见的几种背书形式。在进行背书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背书的有效性和票据的流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