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4:46:06
投标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猫腻包括:
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有意让特定公司中标,通过划分标段、复核报价等非招标程序来实现。
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在资格预审后确定意向单位,并为其设置特定的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而其他投标单位对此并不知情。
招标单位选定若干投标单位,通过设置特定的评标标准(如总包管理费、主材下浮率等),使得几家地方企业能够控制算术平均值,从而淘汰其他竞争对手。
将一个项目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发包,使得两家投标单位各中一个标段,达到平衡。
招标人通过设定特定条件或倾向性条款,为某个投标人量身定制招标流程,确保其中标。
招标人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标底、控制价、评标人、投标对手名单等重要信息,帮助其中标。
招标人通过某些手段劝退最有竞争力的单位,使得内部单位能够在谈判中不降价,从而中标。
通过设置设备技术壁垒、资质要求等入围门槛,排除一些潜在竞争者。
招标人可能会努力废除某个单位的投标文件,或者在公开招标中采用某些手段影响结果。
招标人可能会利用评标方法与内定单位串通,通过加分项等手段影响评标结果,且不公开评标过程。
内定单位可能会通过承诺垫资、抵房、接受商票等加分项获得额外分数,但在实际执行时不履行这些承诺。
招标过程中,不同权限等级的人员会划分各自的势力范围,影响最终的中标结果。
所有投标人都必须考虑在报价中给招标人回扣,以确保能够中标。
招标人可能会指定某些品牌,要求投标人必须选择这些品牌,从而限制竞争。
一些国有企业可能会通过在国外设立公司,然后以国内投资的形式规避国有企业的性质,避免公开招标。
投标人通过关联资格来获得投标资格,这种做法非常常见。
投标人可能会向招标人行贿,以获得中标的机会。
投标人可能会向监管机构或招标人举报竞争对手,以抹黑对方,影响其中标机会。
投标人可能会采用不平衡报价、低价中标后争吵、索赔签证等策略,以达到中标后获取更大利益的目的。
投标人可能会利用招标文件的漏洞,以次充好或漏报,从而降低成本,提高中标几率。
这些猫腻不仅损害了招标的公平性和透明度,还可能导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因此,招投标过程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