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0:00:05
工程保证金的退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保证金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至两年返还。
质量保证金一般是在工程总造价的3%,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缺陷责任期内(一般为12个月)扣留,缺陷责任期满后申请返还。
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退还保证金,发包人需在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应在核实后14天内返还保证金。
发包人在接到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或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工程保证金分为投标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两种。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质量保证金是在工程款结算时扣留,项目工程质保金一般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申请返还。
若发包人逾期返还保证金,需支付逾期期间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对取消的保证金,各地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办法,确保及时退还相关企业。
建议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并确保申请材料完整、准确。
发包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保证金的返还工作,以避免违约。
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以便在缺陷责任期满后顺利获得保证金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