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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消失指的是多少天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20 00:48:32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的具体时间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它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公安机关的侦查进度。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不会超过法定的羁押期限。

羁押期限:

刑事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通知家属:

在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之后,公安机关会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如果被逮捕人是犯罪集团案犯或者是其家属或者是单位的人与其犯罪有牵连,公安机关可以在有碍侦查的情况下不必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但在有碍侦查消失后,会通知到家属或者是被逮捕人的所在单位。

因此,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的具体时间是不确定的,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公安机关的侦查进度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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