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8:20: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声音能构成扰民:
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在45分贝-55分贝之间,超过这个音量即可算作噪音扰民。
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夜间时间为当天22点至次日早6点,在此时间段内产生的噪声如果超过上述标准,即构成扰民。
交通、建筑施工、娱乐活动等产生的噪音,如果超过一定限度,也会影响到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
建议:
如果您所在的区域出现了噪音扰民的情况,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或公安机关投诉,相关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