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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接收需要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4:53:05    

档案接收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条件如下:

原工作单位或档案保管机构的存档凭证

对于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离职人员,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或辞职文件、批复等。

对于原档案保管机构,需要提供存档凭证。

调档函

调档函是办理档案调动手续的必要材料,由接收地人才中心或接收单位出具。

身份证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是必须的,以证实档案确实属于本人。

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

如果户口属于集体托管,则需要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并在两个月内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劳动合同和年度考核材料

档案托管期间的工作人员需要携带劳动合同、年度考核材料及其他需归档材料。

行政关系介绍信和工资情况说明

符合调动手续的人员(已办理转正定级的)可开具行政关系介绍信和工资情况说明。

报到证

应届生和派遣时间未满一年的人员需要携带报到证改派去别处,凭新开具的报到证和身份证办理档案转出。

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

如果委托他人办理档案,需要提供委托人书写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根据不同的接收单位,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费用

有些档案机构可能会收取一定的申请费用,需要准备好相应的费用。

签订协议

档案审核通过后,接收单位会与本人签订一份档案接收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存档证明

完成上述手续后,接收单位会出具存档证明,证明档案已经成功接收。

建议在办理档案接收手续前,先咨询当地人才市场或接收单位,了解具体的接收条件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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