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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是指什么(浅议检察机关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31 10:04:52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

一、检察机关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义

(一)检察机关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要主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常态,落实好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检察机关作为监督机关,要为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要层层传导压力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强化抓党建的主体意识和主动性,把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检察机关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是确保检察机关始终处于党的绝对领导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检察机关必须始终遵循的政治立场和牢牢把握的政治方向。因此,必须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当前的从严治检的工作中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得以贯彻落实,自觉做到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积极向党委请示报告,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检察机关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是确保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国家反腐败重要力量,在公正廉洁执法上必须有更高标准和要求,因此,要切实加强对检察队伍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监督者须接受监督的意识。

二、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责任意识认识模糊,较少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空转”,对党风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责任分解照搬照抄。履责方式单一,督促检查流于形式。

(二)缺乏有效考核机制。对落实主体责任的考核内容不具体,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存在比重偏“轻”、偏虚,和过于简单的问题。

(三)责任追究力度不够。有的院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一团和气;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弱化、泛泛化情形;有的机关责任追究不痒不痛,仅限于通报批评,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存在“老好人”思想,管理上有宽松软的问题,缺乏常抓的韧性。

三、一点建议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感,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党委(党组)书记要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

(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党委(党组)、党委(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健全政治部、办公室、共青团、妇联会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三)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围绕检察机关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并与检务督察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和检务公开制度相结合,不断整合资源,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网络。

(四)加大目标责任考核力度。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要分解考核指标,进一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加大考核权重,改进考核方式,加大平时检查考核力度,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并与评先树模、选拔任用相结合。

(五)强化督导检查严肃问责。严格执行年节假日期间廉洁过节相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加强要害部位保密、安全检查、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及领导带值班等专项督导检查,严格落实上下班工作纪律,对干警着装、工作状态、会风会纪、文明用语等方面进行督察,对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禁酒令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带头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以上率下,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要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坚持“一案双查”,一追到底,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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