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5:28:06
成都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如下:
特殊单位规定
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
其他单位缴存比例超过12%的部分,应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
缴存比例低于6%的单位,应按照困难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条件进行申请,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且每年调整一次。
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建议: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定缴存比例,确保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以合法合规的方式执行。
职工本人也应了解自己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