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6:54:35
要务合同,又称实践合同,是指 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这种合同的特点在于,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之外,还需要有一方实际履行某些行为(如交付标的物)才能使合同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
要务合同与要式合同不同,要式合同强调的是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要务合同则侧重于合同成立需要实际交付标的物或其他现实行为。
在要务合同中,要务性条款是指那些对合同目的和实现具有决定性作用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目的、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及时间节点、付款条款、风险分担、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当事人在签署要务性合同时,应特别注意这些条款的内容和履行情况。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合同双方应当明确合同的要务内容,并在合同条款中详细列明,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