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10:01:05
诉讼公告费的收费标准如下:
每次交纳十元至五十元,不另收费。
超过一万元案件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一元至五十元。
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按照下列比例交纳:
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法院公告送达收费标准:250-1200元。公告的载体根据媒体的不同价格也不同,当事人可以根据法院提供的公告价目表来选择。
自2024年1月1日起,法院公告将全部刊登在人民法院公告网,传票及起诉状的公告费用为200元/件。
建议:
具体的收费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案件性质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当地法院或通过法院公告网查询最新、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