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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人有哪些权利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2:17:05    

在民事诉讼中,起诉人(原告)享有以下权利:

起诉的权利: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即对民事纠纷有提起诉讼的资格和权利。

撤诉的权利:

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判决宣告作出之前,原告可以申请撤回起诉。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为自己提供法律服务。

自行和解的权利:

在诉讼开始后、裁决作出之前,原告可以与对方当事人自行和解。

请求调解的权利: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可以请求法院对所诉纠纷进行调解。

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反诉权: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可以提起反诉。

辩论权:

在法庭上,原告有权进行辩论。

提出证据和质证权:

原告有权提出证据并对证据进行质证。

上诉权:

如果原告对一审判决不满意,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申请执行权:

在胜诉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

管辖异议权:

原告有权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申请不公开审理权:

原告有权申请不公开审理。

财产保全申请权: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使用本民族语言和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原告有权使用本民族的语言和文字进行诉讼。

这些权利保障了原告在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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