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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未遂如何定义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21:05:23    

火灾未遂是指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放火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的情况。具体特征包括:

行为特征: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放火焚烧重大公私财产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放火罪未遂与预备的根本标志。

未得逞:

犯罪未得逞,这是放火罪未遂与既遂相区别的根本标志。

意志以外的原因:

犯罪未得逞是由于放火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这是区分放火罪未遂与中止的根本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放火罪中,即使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但只要实施了放火行为,点燃了目的物,并且该放火行为使公共安全处于危险状态,即构成放火罪既遂。如果放火行为尚未实行完毕,即点火未得逞,如被人抓获或遇意外情况没有引底燃目的物等,则为放火罪未遂。

总结:

火灾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放火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的情况。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判断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应以行为是否符合放火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而不是以犯罪目的是否达到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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