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8 09:25:35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应当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用人单位在职工工伤期间扣除了工资,这可能意味着单位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单位可能错误地认为在工伤认定之前可以暂时扣除工资,而实际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是不变的。
如果单位在未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扣除工资,这可能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律规定。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单位认为职工存在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可能会采取扣除工资的措施。但即便如此,单位也需要提供合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无故扣除工伤职工工资的情况,职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收集证据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确保您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单位扣除工资的行为是错误的,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